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宪法的基本原则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根本方针和准则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根本意志和利益,反映了统治者的根本要求,它规定了立法者的指导方针,确立了公民行为的基本准则。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同时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2、人民主权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3、人权保障原则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内在要求。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力推动了人权事业的发展。
4法治原则
宪法是我国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5、民主集中制原则
做为宪法的基本原则,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要求,保证了国家机关构成的合理性及其高效运行,使得国家机关可以在权力运行中有效协调各方面的不同利益,在决策中统筹民主与效率,保证了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优势和特点。